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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8 14: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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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处、室、系、校: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进行转发,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因此次为限额申报,且需提供查询报告,请申请人务必于2011114日前将申报初稿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sdtykyc@163.com 82617340@163.com

电话:0531-89655058

地址:校办公楼515

联系人:韩勇  韩炜

 

 

                                                    科研处

                                       一一年一月四

 

参考网址:

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300

 

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申报单位限项申报

省自然科学基金(仅指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自然人(不含青岛市属单位)自由申报,由单位在申报限额内进行推荐,网上统一申报。

各单位申报限额依据近两年本单位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情况确定(说明详见附件1),后续年度的申报限额将根据上年度申报项目的评审、立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三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3、申报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期间有望取得较大进展。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望培养成为本学科或领域学术带头人;

    2、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十篇以上或被SCI收录五篇以上,为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具备省内一流的研究条件和手段;

    3、申报课题符合发布的指南指定的研究方向,鼓励相关研究单位整合科技资源联合申报;

    4、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大地提升我省在该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或取得的成果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应用前景,有望培养出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人才梯队和研究基地。

    (三)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2011年1月1未满35周岁(女性申报者未满38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须两年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是所申请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

    2、申报课题研究方向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 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与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设立了企业联合基金,即SDNSF-华天软件联合基金。申报联合基金的条件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执行。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应符合《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指定的各学科重点支持方向,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企业联合基金应符合联合基金指南(详见附件3)所列出的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3、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或重点项目指南所列学科重点支持方向选题。

    四、受理时间

    2011年1月71月2724:00网上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过程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2、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科学、公平地分配申报指标,在申报限额内统一网上申报。

    3、申报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4、项目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报人可在受理日期截止前,通过系统多次修改申报书。

    六、信息反馈

    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项目申报、评审的进度:是否通过形式审查、是否进入网上评审、是否进入学科组评审、是否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七、注意事项

    1、同一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同一年度省科技厅各类基金、计划中的一项;

    2、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型,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5、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省基金申报资格。

 

    请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公平、科学、合理地分配申报指标。对申报人申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于2011130之前将申报目录(详见附件4)寄送至我办。

    联系人:王娴 

    联系电话/传真:0531-66777031 66777032

    通讯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省科技厅基础处1402     邮编:250101

    技术支持:0531-885900071037

 

 

附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报说明

2201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32011年度SDNSF-华天软件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4、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目录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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