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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13-10-01 19: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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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二、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原理、仪器设备、内容、注意事项等,能正确回答教师提问。
三、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 四、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抛纸屑杂物。
五、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水源,由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经允许方可离去。
六、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要立即报告并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态度按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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