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子电工实验室设备管理,保障教学正常安全运行,制定以下规程:
1、电子电工实验室由计算机信息中心统一管理,上课教师具体负责。
2、实验室重地,非工作人员,非正常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凡进入者必须服从计算机中心管理人员出入登记管理。 3、上实验课或要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周到计算机中心进行预约,可以于学期初一次性预约一学期课程,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
4、上课前学生应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并由上课老师签字。 5、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检查实验室设备的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将学生分组或按机号固定位置,责任到每个人,不可随意坐。
6、实验室设备,非上课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准拆卸、修理。
7、学生不得在机器表面留下任何污渍。
8、学生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得乱扔碎纸、不得吐痰、大声喧哗。
9、下课后任课老师按排2~3名学生打扫卫生,检查设备正常情况,整理好实验室,断电,关好门窗。
10、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规程的执行情况,要经常督促任课教师,并根据意见不断完善修改本规程,切实负责实验室防火、防盗,保障设备的安全工作。 以上条例由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