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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训练与恢复实验教学中心

山东体育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规程)

发布时间:2015-08-28 20: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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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的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重要条件。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校的教学水平、科研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搞好我院的实验室工作,现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以下的规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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