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最新要求,强化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规范科研行为、防范学术不端,营造求真务实、严谨自律、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推动高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6〕1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恪守科研诚信 弘扬学术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召开专题会议,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等新规,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找准薄弱环节,研究部署具体落实举措。
(二)完善工作制度,筑牢管理根基。各单位要对照《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及时调整完善科研诚信工作组织,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本单位现行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规范、学术规范制度规范、科研伦理审查制度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规范等。重点检查制度规范建设是否覆盖科研活动全链条、是否与最新法规政策相衔接、是否适应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是否存在制度空白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弘扬学术新风。各单位要通过专题讲座、入职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聚焦科研工作全流程风险点,解读科研诚信相关法规,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类相关活动。要组织有关科研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等)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引导全体科研工作者明晰行为边界、筑牢思想防线。
(四)开展自查自纠,严查不端行为。各单位要对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中五类主体违规情形的规定,对近年来学校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立项及结题的科研项目、使用的科研经费等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科研诚信提醒谈话,督促教育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和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建设月各项活动,杜绝走过场。要通过形式与内容的不断优化,让教育活动真正入脑入心,并把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做好总结,有序推进学术不端治理等重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日前邮箱报送加盖公章的活动总结报告(word版、pdf版)、相关活动照片、《科研诚信承诺书》(科研人员均需签订,签字扫描件以“学院+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留各单位备查)。邮件主题栏命名:报送单位+科研诚信建设月。
联系人:李佳蓉、王天娇,联系电话:0531-89655058,电子邮箱:stkjcyx@163.com。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研诚信相关制度文件目录
科技处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