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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山东体育学院党务预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05 16: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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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党务预公开制度

 

一、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广泛听取意见。

二、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学院内部预公开两种。公开范围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三、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在学院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校园网等形式公开。

四、预公开期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学院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五、预公开受理:在公开期间,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广泛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预公开领导: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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