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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5-09 09: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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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        未经许可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随意使用教育技术学实验室进行教学以外的其他活动。

二.        教师讲课如需临时使用教育技术学实验室上课必须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三.        教育技术学实验室为开放教室,学生用此教室做实验等必须班级固定,并有专人负责开门。

四.        学生上实验时应爱护实验室内设备,不可乱碰乱动实验器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坏由损坏人负责赔偿,找不到损坏人的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

五.        学生在使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应爱护好课桌椅等公共财物,如被破坏应负责赔偿。

在实验室做实验期间,班级负责维护好整个实验室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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