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顶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信息公开 >党务公开 > 正文

信息公开

山东体育学院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05 16:31      阅读次数:

【收藏】 【打印】 

山东体育学院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第一条  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总支(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

第二条  考核评价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载体建设、机制制度、联系点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实效等九个方面的内容。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部署是否周密;宣传教育是否深入,形式是否多样;公开目录是否制定,内容是否全面;公开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公开载体是否实用,查阅是否方便;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是否配套;公开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第三条  检查考核的评分标准。参照《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鲁办发(2011)13号文)中的《山东省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党总支(部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第四条  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检查考核采取各部门自查自评和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学院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以及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前,通过部门自查、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届时抽调监督员参加考核工作。

第五条  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标准分值为100分,考核结果以80分为达标分; 80分至90分为良好, 90分以上为优秀。出现扣分情况,在该项目分值内扣分,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同时设立特别加分项目,特别加分最高不超过10.

第六条  综合评价。在自我考核和检查考核的基础上,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报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济南校区
地址: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联系电话:0531-89655015   传真:0531-89655012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
鲁ICP备19044059号-1
日照校区
地址:日照市山东路685号
联系电话 0633-8773111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1292号